诗山镇、码头镇人民政府:
根据闽财行指〔2024〕29号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省级少数民族补助资金35万元予以下达,款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请严格按照《福建省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及时组织项目实施,切实做好财政资金管理,有效把握资金支付进度,资金绩效管理情况将纳入年终绩效考评。
附件:2025年省级少数民族补助资金分配表
中共南安市委统战部 南安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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