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现将我局开展的2023年第三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包括:餐饮食品(含餐饮具)和食用农产品等2大类食品,共抽检401批次,合格396批次,不合格5批次,合格率为98.75%。
一、食用农产品3批次不合格
1.南安市乐峰镇森益生鲜店购进日期为2023年3月31日的老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南安市康美镇豪利有超市购进日期为2023年3月26日的老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南安市亿升便利超市有限公司南安码头镇鑫鑫大厦分店购进日期为2023年3月17日的生姜,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以上3批次检测机构均为福建省国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餐饮具2批次不合格
1.南安市石井钓鱼台饭店2023年4月4日提供的碗;
2.南安市坂头小学2023年4月3日提供的餐碗。
以上2批次均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均为福建省国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所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此公告。
附件:1.南安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表
2.南安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
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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