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2021年9月22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福建南安市盛源石材有限公司)
2021-09-22 17:25 阅读人数:1

  根据原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福建南安市盛源石材有限公司年产雕刻件2000平方米、水刀拼花2000平方米、线条5000米、马赛克1万平方米、栏杆100立方米、大理石规格板1万平方米、花岗岩规格板1万平方米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19221792817时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福建南安市盛源石材有限公司年产雕刻件2000平方米、水刀拼花2000平方米、线条5000米、马赛克1万平方米、栏杆100立方米、大理石规格板1万平方米、花岗岩规格板1万平方米项目 

  二、建设地点:南安市石井镇滨海石材加工集中区 

  三、建设单位:福建南安市盛源石材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福建省盛钦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雕刻件2000平方米、水刀拼花2000平方米、线条5000米、马赛克1万平方米、栏杆100立方米、大理石规格板1万平方米、花岗岩规格板1万平方米项目  

  建设单位:福建南安市盛源石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南安市石井镇滨海石材加工集中区  

   投 资300万元   

  建设规模:租赁占地面积3259.24m2,建筑面积约900m2  

  生产规模:年产雕刻件2000m2、水刀拼花2000m2、线条5000m、马赛克1万m2、栏杆100m3、大理石规格板1万m2、花岗岩规格板1万m2  

  职工人数:拟聘职工10人,均不住厂,不设食堂  

  工作制度:年工作天数300天,每天8小时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废水环境影响结论及防治措施  

  项目在切割、切边、磨光等工序会产生喷淋冷却废水,该生产废水现采取沉淀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即可完全循环回用,不外排。项目近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边农田肥料;远期,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泉州市南翼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安海湾。 

  6.2 废气环境影响结论及防治措施  

  项目扬尘主要为生产过程中水喷淋时溅出的少量含泥废水经干化后遇风吹而产生的扬尘,污泥运输车泄漏的污泥经晒干后遇风吹而产生的扬尘,生产过程中水喷淋时溅出的少量含泥废水经晒干后遇风吹而产生的扬尘,以及成品与原辅材料表面、设备与车间地面的积尘因风吹而产生的扬尘。上述扬尘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产生量少,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项目手工干式磨光过程会产生粉尘,项目手工磨光粉尘呈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量很小,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废气经采取有效措施后,均可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及车间操作工人影响不大,措施可行。 

  6.3 噪声环境影响结论及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种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项目夜间不生产,在经过厂区距离衰减、车间阻隔、设备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环境噪声排放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6.4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结论及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固废包括沉淀污泥和边角料。项目沉淀污泥定期委托相关单位清运处置;边角料收集暂存,定期外售给相关企业回用。  

  生活垃圾结合厂区布局,合理设置垃圾筒,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统一清运。综上所述,项目固废经合理处理处置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86382805  

    地址: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36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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