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9月13日—2021年9月19日对8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9月20日—2021年9月26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传真):0595-86382805
地址: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3623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泉州市永兴海绵包装有限公司年产聚氨酯海绵50吨项目 |
泉南环评[2021]表206号 |
2021.9.15 |
2 |
福建省南安市飞力岗石有限公司年加工80万㎡大理石板材项目 |
泉南环评[2021]表207号 |
2021.9.16 |
3 |
福建森威餐具有限公司年产氨基模塑料粉3000吨、密胺餐具800吨项目 |
泉南环评[2021]表208号 |
2021.9.16 |
4 |
南安市铭洲石业有限公司 |
泉南环评[2021]表209号 |
2021.9.17 |
5 |
南安尚安石材有限公司年产路沿2000立方米、栏杆200立方米、花岗岩板3000平方米、大理石板1万平方米、雕刻件2000平方米、水刀拼花2000平方米、线条2000米项目 |
泉南环评[2021]表210号 |
2021.9.17 |
6 |
泉州市新源钢瓶检验有限公司年检测钢瓶18万个项目 |
泉南环评[2021]表211号 |
2021.9.17 |
7 |
福建南安市延昌石业有限公司年产8万平方米花岗岩板材项目 |
泉南环评[2021]表212号 |
2021.9.17 |
8 |
县道335(诗康线)康美复线一期工程 |
泉南环评[2021]表213号 |
2021.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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