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2021年9月15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福建南安市嘉喆石材有限公司)
2021-09-15 16:24 阅读人数:1

  根据原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福建南安市嘉喆石材有限公司年增加工花岗岩板6万平方米、线条5000米、水刀拼花2000平方米、雕刻件5000平方米、栏杆200立方米、圆柱(柱座200立方米、马赛克3万平方米、瓷砖10万平方米、大理石板3万平方米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19151692316时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福建南安市嘉喆石材有限公司年增加工花岗岩板6万平方米、线条5000米、水刀拼花2000平方米、雕刻件5000平方米、栏杆200立方米、圆柱(柱座200立方米、马赛克3万平方米、瓷砖10万平方米、大理石板3万平方米项目 

  二、建设地点:南安市官桥镇南联石材加工集中区 

  三、建设单位:福建南安市嘉喆石材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福建省盛钦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增加工花岗岩板6万平方米、线条5000米、水刀拼花2000平方米、雕刻件5000平方米、栏杆200立方米、圆柱(柱座)200立方米、马赛克3万平方米、瓷砖10万平方米、大理石板3万平方米项目  

  建设单位:福建南安市嘉喆石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南安市官桥镇南联石材加工集中区  

   投 资:200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性质:扩建  

  生产规模:年增加工花岗岩板6万m2、线条5000m、水刀拼花2000m2、雕刻件5000m2、栏杆200m3、圆柱(柱座)200m3、马赛克3万m2、瓷砖10万m2、大理石板3万m2  

  职工人数:新增职工10人,均不住厂,不设食堂  

  工作制度:年工作天数300天,每天工作10小时(夜间不生产)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废水环境影响结论及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近期,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边农田肥料;远期:待区域市政污水管网建成后,项目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NH3-N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管网纳入前梧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1一级A标准后排放,对区域水环境影响不大。 

  6.2 废气环境影响结论及防治措施  

  扩建项目废气主要为粉尘废气和有机废气。 

  1)粉尘废气  

  ①扬尘  

  项目的扬尘主要源于生产过程中水喷淋时溅出的少量含泥废水经干化后遇风吹而产生的扬尘,污泥运输车泄漏的污泥经晒干后遇风吹而产生的扬尘,以及成品与原辅材料表面、设备与车间地面的积尘因风吹而产生的扬尘,上述扬尘产生量较小,为无组织排放。  

  ②手工磨光粉尘  

  项目手工干式磨光时会产生粉尘。根据业主提供及类比同类型企业,该部分粉尘按原料0.1%计,项目进行手工干式磨光会产生粉尘,项目拟采用水淋柜收集粉尘,该部分粉尘呈无组织排放。  

  ③喷砂粉尘  

  项目喷砂粉尘经喷砂机自带袋式除尘器处理,则净化后喷砂粉尘以及未被收集的喷砂粉尘,呈无组织排放。  

  2)有机废气  

  项目使用白乳胶进行刷胶褙网会产生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该废气经收集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排气筒排放。另尚有20%的有机废气未被收集,该部分废气,呈无组织排放。 

  综上所述,项目废气经采取有效措施后,均可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及车间操作工人影响不大,措施可行。 

  6.3 噪声环境影响结论及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根据类比分析,其噪声值约在70~85dB(A)之间。项目夜间不生产,项目噪声经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综合降噪处理后,再经距离衰减后,厂界环境噪声排放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敏感点处可达《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扩建项目噪声防治措施可行。  

  6.4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结论及防治措施 

  项目固废主要为空桶、一般固废及危险废物。 

  项目空桶定期交由生产厂家回收作为原始用途使用;项目切割等工序会产生边角料,项目边角料经集中收集后外售给福建顺源新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项目沉淀污泥由福建顺源新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定期清运;项目拟采用袋式除尘器收集净化粉尘废气,除尘器收集的粉末,经集中收集后外售。项目已设置垃圾筒,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拟设危废贮存场所贮存危废,项目危险废物定期委托危废单位清运处置。 

  综上所述,项目固废经合理处理处置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86382805  

    地址: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36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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