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2021年9月13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泉州丰州110kV输变电工程)
2021-09-13 16:50 阅读人数:1

  根据原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泉州丰州110kV输变电工程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19131691816时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泉州丰州110kV输变电工程 

  二、建设地点:泉州市南安市丰州镇燎原村 

  三、建设单位: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泉州供电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武汉网绿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规划新建的丰州110kV变电站建成后主要为西华洋片区供电。 

  1)主变规模  

  远景3×63MVA,本期2×63MVA  

  2)出线规模  

  110kV出线:远景出线2回,分别接至洪梅220kV变电站、井山220kV变电站;本期按远景规模建设。  

  10kV出线:远景42回,本期28回。  

  3)无功补偿装置  

  10kV电容器容量:远景6.0+4.0Mvar,本期6.0+4.0Mvar  

  4)接地装置  

  10kV采用消弧线圈接地,远景按3套设置,本期建设2套。 

  丰州110kV变电站为无人值班有人值守,定期有人员巡检变电站,采用综合自动化系统控制。 

  项目新建丰州变双T井山~洪梅、井山~时潮110kV线路,路径总长0.159km,其中利用丰州变电站内电缆沟敷设单回电缆路径长约0.004km、利用丰州变电站内电缆沟敷设双回电缆路径长约0.008km、利用丰州变电站内排管敷设双回电缆路径长约0.012km,新建站外单回电缆沟路径长约0.06km,双回电缆沟路径长约0.075km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废污水包括施工生产废水及施工期生活污水。  

  变电站施工生产废水主要为机械设备冲洗废水和混凝土搅拌系统冲洗废水等,在严格控制生产用水量的基础上,一般采用修筑临时沉淀池的方法进行处理,经沉淀后可回用于施工工艺,不外排,对水环境影响较小;电缆线路施工采用商品混凝土,无生产废水产生。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包括粪便污水及洗涤废水等,主要污染物有 BOD5SSCOD、氨氮等;变电站施工人员与电缆线路施工人员共同租用当地民房作为施工项目部,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当地的污水处理系统。 

  丰州110kV变电站运营期采用雨污分流制,站区雨水经雨水井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值守人员及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电缆线路运营期无废污水产生,对周围水环境无影响。 

  6.2声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是由各种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车辆行驶产生的噪声和设备安装产生的噪声。 

  为了减小施工噪声影响,项目在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在变电站周围设置围挡,以减少噪声影响;施工过程应加强管理,文明施工,运输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应尽量控制或禁止鸣喇叭,减少交通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不集中施工,并相对远离周边居民点,禁止高噪声设备夜间施工。如因工艺需要必须夜间施工,应到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办理相应手续,并提前公告附近居民。 

  项目电缆线路施工过程中,电缆沟开挖时各种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对周边 

  居民会产生一定影响。本项目线路作业时间较短,影响时间短。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输电线路的施工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也随之消失。  

  项目变电站为全户内变电站,噪声主要包括变电站内的电气设备(以主变压器为主)和辅助机械设备(以轴流风机为主)运行产生的噪声。主变位于独立主变室内,为一个整体声源,根据设计要求,主变安装时采用减振措施,对主变室内墙采用吸声材料,出风窗采用消声百叶窗,对轴流风机采取消声措施等,经降噪措施处理后保证变电站厂界噪声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6.3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变电站施工将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主要为变电站基础开挖及回填、各种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施工时,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围栏进行遮挡,合理控制施工作业面积;对进出场地的施工运输车辆进行限速,运输材料采用密封、遮盖等防尘措施;对施工场地和进出道路定时洒水、喷淋,避免尘土飞扬。  

  线路施工中电缆沟开挖、回填将破坏原施工作业面的土壤结构,干燥天气尤其是大风条件下很容易造成扬尘;水泥等材料和运输装卸作业容易产生粉尘;运输车辆、施工机械设备运行会产生少量尾气(含有 NOXCOCmHn 等污染物),这些扬尘、粉尘、尾气等将以无组织排放形式影响环境空气质量。  

  6.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弃土弃渣和施工建筑垃圾。变电站及线路施工共用施工项目部,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施工,项目部内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不会对环境产生污染。  

  项目产生的弃土弃渣均按照水保方案要求执行;本项目电缆沟开挖位于变电站站址附近,产生的土石方可就近回填。施工过程中产生建筑垃圾不得随意丢弃, 应运输至政府部门指定堆放地点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值守人员及巡检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变压器油及废旧蓄电池。输电线路工程运营期无固体废物产生,无环境影响。  

  丰州110kV变电站运营期间固体废物主要为值守人员及巡检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变电站直流系统会使用铅酸蓄电池作为备用电源,更换下来的废旧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经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电缆线路运营期无固体废物产生,无环境影响。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86382805  

    地址: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36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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