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闽泉环罚〔2022〕163号福建爱思水务有限公司)
2022-06-21 15:53 阅读人数:1

福建爱思水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8356167729XF

  住所地:南安市水头镇海联创业园

  法定代表人:陈铁林

  你单位位于南安市水头镇海联创业园,主要从事城市污水综合处理,你单位日处理3万吨生活污水项目环评报告书于2011年1月4日通过原泉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并于2015年2月11日通过一期日处理1.5万吨生活污水项目竣工环保“三同时”验收,已办理排污许可证。你单位共有从业人员8人,年营业收入约280万元,属于微型企业。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经调查核实,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2022年4月6日,本机关执法人员依法对你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在你单位现场管理陈彬艺及第三方维护人员陈瑶涵的见证下,调取氨氮在线监测设备2022年3月4日及2022年3月11日的时均值数据,并根据《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 NH3-N 等)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HJ 356-2019)相应公式计算,得出3月4日氨氮有效日均值为11.133mg/L,3月11日氨氮有效日均值为7.431mg/L;3月4日氨氮有效日均值超过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1一级标准中的B标准(氨氮标准限值8mg/L)。现场检查时,你单位法定排污口正在排水,废水自动监控设备正在运行,执法人员查询废水在线监测设备运维记录,氨氮自动监测设备于3月4日及3月11日进行校准并于当日标样核查通过,2月校验均合格,根据福建省本讯环境检测有限公司3月1日出具的检测报告(RP20228-60S),检测数据与氨氮在线监控数据在允许误差之内,初步判断3月4日及3月11日氨氮自动监测数据时均值有效。

  以上行为有下列证据为证:

  1、2022年4月6日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及勘察附图1份,证明执法人员依法进行现场检查并取证的过程;

  2、2022年4月6日现场检查照片1组,证明检查现场情况;

  3、2022年4月6日调查询问笔录2份,证明执法人员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询问的过程;

  4、你单位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授权委托书1份,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运维管理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送达地址确认书1份。

  5、泉州市南翼污水处理厂近期工程(日处理3万吨)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关于批复《泉州市南翼污水处理厂近期工程(日处理3万吨)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泉环监函〔2011〕书1号)。

  6、关于泉州市南翼污水处理厂近期工程(一期1.5万吨/日)竣工环保验收意见的函(南环保〔2015〕函74号)。

  7、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5058356167729XF001Q)。

  8、泉州市污染源自动监控智能化管理系统截图。

  9、你单位提供的超标原因说明。

  10、检测报告(报告编号:RP220228-60S)。

  2022年4月26日,关于上述环境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已送达给你单位,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要求举行听证,也未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

  二、行政处罚依据、种类及其履行方式和期限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规定,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二)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的规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2、罚款壹拾贰万贰仟伍佰元。

  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福建省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到银行柜台缴交罚款(无指定银行)。逾期不缴纳罚款,我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罚款缴纳后,请持缴纳凭证至我局政策法规股办理缴销手续。

  缴款方式: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地址:溪美街道双塘路296号溪美工商所大楼11楼)南安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开具《福建省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

  三、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泉州市人民政府(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D栋141室)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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