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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住宅房屋征收推行房票补偿的工作意见(试行)政策解读
2023-11-30 17:07 阅读人数:1

  一、出台背景

  房票补偿是货币补偿的一种补充方式,是指在征收住房房屋时,将被征收人的补偿权益进行相应的货币量化,以房票形式出具给被征收人,持有房票的权益人可以在政府设定的房源库中选购商品房。

  房票补偿有利于集约建设用地。采用房票补偿安置模式可利用市场存量房源进行安置,减少安置用地面积,更加高效的利用土地资源。房票制度有利于发挥多重功能属性和综合效益。目前,就地安置模式使用和管理矛盾多,解决不了老旧片区的安置问题,导致高端城市发展空间受限,人口、资金、信息等要素流通活力不强。房票补偿可以通过双向选择和市场调节促进要素资源合理流动,助推城市提质速度,加速城市建设。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借鉴泉州市丰泽区、石狮市等地实施房票先进经验,结合我市房屋征收实际情况,起草了《南安市住宅房屋征收推行房票补偿的工作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意见》)。

  二、制定依据

  1.《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行房屋征收补偿房票安置的通知》(闽建房〔2023〕5号)

  2.《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行房屋征收补偿房票安置的通知》(泉建综〔2023〕90号)

  3.关于房地产行业相关政策的汇报(2023年8月23日市长批示件第1433号)。

  三、主要内容

  (一)房票定义及适用范围。我市辖区内实施房票补偿的片区更新改造项目。交通、水利、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实施。

  (二)房票种类。房票实行实名制,由项目征收实施单位(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统一印制,带有唯一识别编码,需载明持有人、票面面值、有效期等信息。包括初始房票和授权房票两种。

  (三)票面价值。票面价值由被征收房屋的货币化补偿价值和购房奖励两部分组成。

  (四)使用期限。自房票核发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五)资金管理。房票兑付资金实行专户统一管理,确保房票结算资金及时拨付。

  (六)房源筹集。房地产开发项目及中心城区剩余安商房房源。

  (七)使用流程。包括生成房票、领取房票、授权房票、持票购房、网签备案、兑付资金、补足房款七个环节。

  (八)部门职责。明确了市财政局、住建局、相关项目指挥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等部门在房票补偿工作中的相关职责。

  (九)其他事项。包括退房机制、持票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认定、房票补偿和出票兑票、解释权等事宜。

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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