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3年10月24日印发了《南安市林业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林木采伐改革工作的通知》,现就有关制定问题作出以下说明:
一、制定意图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林木采伐改革工作的通知》(闽林〔2023〕3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工作,强化便民服务举措,提高采伐审批效率。
二、起草过程
在认真学习研究《福建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林木采伐改革工作的通知》(闽林〔2023〕3号)文件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编制形成文件初稿。在征询局各科室修改意见后,经局党组扩大会研究通过。
三、主要内容
(一)明确了我市全面实行小额采伐告知承诺审批。林权所有者申请采伐人工商品林蓄积不超过15立方米的,实行告知承诺审批。市林业局将足额保障告知承诺审批所需采伐限额。
(二)明确了要不断优化林木采伐审批服务。坚持服务站点向基层延伸,充分发挥乡镇林业站作用,主动为林农采伐办证提供集中受理、统一送审等服务。积极推广使用林木采伐 APP,实现林农足不出户即可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三)明确了要加大林木采伐政策宣传力度。要通过乡村告示栏、电视广播、政府门户网站和手机客户端等宣传媒介,加大林木采伐管理法规、政策和采伐改革的宣传力度。
(四)明确了要坚持“放管结合、管服并重”。要加强和规范林木采伐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采伐迹地更新管理机制。要加强森林督查和日常执法检查,依法打击盗砍滥伐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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