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民政部《关于在行业协会商会领域组织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的通知》(民发〔2021〕18号)等文件精神制定。
二、起草过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民政部《关于在行业协会商会领域组织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的通知》(民发〔2021〕18号)要求,决定开展市级行业协会商会“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我局起草制定了《南安市民政局关于在行业协会商会领域组织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的通知》(南民〔2021〕32号),并于2021年4月6日印发。
三、主要内容
(一)总体目标。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降低市级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规模,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强化勤俭节约办会意识,提升服务会员企业能力,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推动营商环境优化,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二)主要任务。通过减免一批收费、降低一批收费、规范一批收费、查处一批收费、通报一批收费,进一步降低市级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规模,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减轻企业负担。
(三)工作安排。通过部署、自查、检查三阶段进行详细布置。
(四)工作要求。要求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实施、加强信息报送三个方面。
四、意见采纳情况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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