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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2020-12-15 15:41 阅读人数:1

  为推进南安市电子商务转型升级,加快电商经济发展步伐,市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了《关于印发南安市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措施》)。现就该《措施》解读如下:

  一、起草依据

  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实施方案》(闽委办发明电〔2020〕37号)和泉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泉州市促“六稳” “六保”追赶行动方案》(泉委办〔2020〕13号)文件精神为依据,全面推动我市发展“互联网+”线上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培育新型消费领域和消费热点。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主要针对企业经济贡献、物流发展、人才培训、展销联动等四方面实施奖补:

  (一)经济贡献奖励:培育做大电商企业,对限上电商企业纳税信用合格且达到B级以上(含)的,分2档给予奖励:当年度经济贡献100万元以上(含)的,给予地方经济贡献新增部分80%的奖励;当年度经济贡献100万元以下的,给予地方经济贡献新增部分50%的奖励。

  (二)物流补助:支持电子商务物流体系建设,对年揽件量超500万件(含)且年增幅20%以上(含)的物流快递企业,每年给予20万元奖励。鼓励物流快递企业与属地乡镇合作,提供集约化物流服务,有效降低农产品上行物流成本,对承接我市眉山、翔云、向阳、蓬华等山区乡镇农产品上行的物流快递企业给予2元/件的物流补助,单家物流快递企业每年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三)培训补助:支持行业协会、电子商务培训机构或高职院校开展电子商务紧缺人才培训,市财政局每年给予市商务局20万元以内的培训经费预算,由市商务局按规定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四)展会补助:对企业参加由市商务局组织、国内重点支持的电子商务展会的摊位费给予50%补助,单个展会每家企业补助不超过4个摊位,每家企业补助不超过5万元。鼓励企业租用我市成功国际会展中心开展线上新零售直播厅带货促销活动,按直播场地租赁费用的50%予以补助,单家企业每场费用补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每年不超过20万元。

  三、资金申报流程、有效期限

  (一)流程。市商务局和财政局联合行文,下发资金申报通知,企业向市商务局提出项目申请,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进行评审,必要时将进行现场核查或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抽查审计,网上公示,下达资金。资金申报通知将于南安市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nanan.gov.cn上公布,同一家企业可以申报多项扶持政策。

  (二)有效期限。《南安市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若干措施》有效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扶持年限2年,即2020年度和2021年度;此次资金申报指南和扶持政策同时出台,请有意向的企业及时按申报指南收集相关佐证材料。其中,2020年度补助项目于2021年开始组织申报,满足申报条件的企业应于2021年3月15日前向市商务局提出项目申请;2021年度补助项目将于2022年另行下发通知组织申报。

  (三)联系方式。南安市商务局(南安市电子商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95-86320332,联系地址:南安市江北大道人力资源大厦9楼905室。

  

 

南安市商务局

  2020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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