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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溪美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溪美街道智慧用电安全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2020-03-20 11:44 阅读人数:1

   3月19日,溪美街道办事处印发《溪美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溪美街道智慧用电安全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溪办〔2020〕25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解读如下:

  一、起草依据

  根据《南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南安市智慧用电安全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南安委〔2020〕2号)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经研究决定,制定溪美街道智慧用电安全建设行动方案。

  二、起草过程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要求,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泉州市安委会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部署,切实发挥智慧用电安全技术在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和火灾事故中的作用,改善我街道用电安全环境,有效减少因电气原因导致的各类安全事故。

  三、主要内容

  (一)坚持以“市场主导、单位自主、社会参与、政府引导”为原则,以单位实际需求为导向,以落实单位安全主体责任为基础,以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为根本,通过应用智能型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和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系统等智慧用电安全技术,加快构建多方共赢互动的智慧用电安全服务体系,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和电气火灾事故。

  (二)多形式开展智慧用电安全宣传教育,利用各类媒介宣传涉电生产安全事故和火灾事故教训,普及安全用电常识,大力宣传科技兴安、推进智慧用电安全建设,鼓励企业积极应用智慧用电安全服务技术,提升对用电设备及其线路运行状态的监测、预警和安全隐患处置能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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