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福建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农村贫困户和城乡困难群众、困难党员基本生活保障的通知》(闽应对疫情领导小组综〔2020〕4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社会救助工作实际,我局负责起草了《南安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通知》。现就《南安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通知》有关起草情况和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一、制定的具体依据
《南安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通知》是根据《福建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农村贫困户和城乡困难群众、困难党员基本生活保障的通知》(闽应对疫情领导小组综〔2020〕40号)精神,立足本市实际而起草的。
二、起草及修改过程
我局收到《福建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农村贫困户和城乡困难群众、困难党员基本生活保障的通知》(闽应对疫情领导小组综〔2020〕40号)文件后,根据省、泉州市在疫情防控期间工作部署,结合我市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经我局领导研究,起草了《南安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通知》(送审稿),经不断修改和完善,于2月17日由局领导审批,最后形成了《南安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南安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通知》主要内容包括八大部分:
第一部分:强化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
第二部分:提高低保救助效率。
第三部分:落实特困人员照料服务。
第四部分:加大临时救助工作力度。
第五部分:加强留守老人和困难儿童关爱服务。
第六部分:引导动员社会力量参与。
第七部分:适量发放疫情防护用品。
第八部分:履行资金保障及监管责任。
四、需要说明的事项
《南安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通知》主要是针对疫情防控期间采取的应急措施。
南安市民政局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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