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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中心城区安置房加装燃气管道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2019-06-21 10:43 阅读人数:1

  为提升安置房小区群众的生活品质,补齐民生短板,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我局起草《南安市中心城区安置房加装燃气管道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 出台背景

  近些年我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包括回迁安置的群众提出安置房加装燃气管道的呼声很大,为惠及民生、促进回迁,将安置房加装燃气管道作为补民生短板项目,通过政策支持及资金补助进行安置房燃气管道加装。

  经咨询燃气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意见,拟按照 “统一建设、资金补助、统筹推进、促进回迁”的原则,逐步完成未回迁的安置房项目燃气管道加装工作,在此原则上起草《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及说明

  本《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工作目标、基本原则、工作任务及建设流程、保障措施四大部分的内容。

  重点有以下内容:

  (一)补助范围

  中心城区未回迁的安置房项目燃气管道加装工作,项目包括已建成尚未进行回迁的未建设燃气管道的安置房,和正在建设中没有配套燃气管道的安置房。

  已回迁的安置房指已建成并组织回迁安置的项目(2006年6月5日后竣工验收的安置房项目),该类型安置房暂不纳入本次补助范围,今后可参照老旧小区的相关政策执行。

  (二)时间节点

  在2019年12月31日前,通过资金补助的形式完成未回迁的安置房项目燃气管道加装工作。

  (三)补助标准

  未回迁的安置房由项目业主统一纳入工程建设成本,市财政局全额补助燃气建设费用(2720元/套)。

  (四)建设流程

  由项目业主进行申报,市财政拨付小区报装费用(1360元/套)后,燃气公司进场施工,待通过验收后,市财政支付剩余工程尾款,最后燃气公司安排庭院及立管通气,被征收人按时选房并缴交互补差价的即可申请开通使用。

  (五)保障措施

  1.强化领导。安置房燃气管道加装纳入中心城区安置房处置领导小组统筹管理,坚持正确的舆论引导,安置房加装燃气管道工作是我市民生补短板的项目,不作为安置房回迁安置的必备条件。

  2.落实责任。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办事处、项目业主、市燃气公司各责任单位按照“能早则早、能快则快”的要求,细化任务,具体工作落实到人,确保按时完成。

 

 

  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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