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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2019-05-23 16:20 阅读人数:1

  为做好2019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5月22日,南安市招委会下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南招考委〔2019〕12号)文,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方案制定的主要依据

  依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考中招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9〕7号)和《泉州市教育局关于2019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泉教中〔2019〕3号)等文件精神。

  二、考试科目的变化

  今年普通高中录取的总分依据,增加“体育与健康”科目,该科考试满分为20分;省一级达标高中及南翼实验中学(南安第一中学奎霞分校)录取的学生,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须达到12分以上(含12分)。中招录取总分从600分增加到620分,录取时体育与健康只计成绩不计等级。

  三、招生计划

  2019年高一年计划招生数7590人。

  四、志愿填报

  1. 南安一中仍然采用2101的代码填报志愿与招生,因为高考综合改革高二年选课走班的需要,从2019年秋季起,南安一中高一年全部在南安一中江北校区就读。

  2. 南翼实验中学(南安第一中学奎霞分校)采用2155代码填报志愿与招生,放在第一批次参加统招生录取,考生录取后在南翼实验中学(南安第一中学奎霞分校)上课。

  3. 柳城中学已实际通过二级达标校验收,今年按二级达标批次录取。

  4. 国光第二中学2019年秋季起暂停招生。

  五、有关招生类型

  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包括统招生、定向生、自主招生(含特长生)类型。

  1. 定向生:南安一中、国光中学、侨光中学、华侨中学、南星中学、南安三中等学校的统招生计划扣除自主招生后的50%作为定向生计划,按照市教育局根据考生比例下达给各初中校(含完全中学初中部)的指标,定向生对象为学籍所在校实际就读两年以上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2. 自主招生:2019年自主招生学校仍为一中、国光、侨光和华侨四所。南安一中自主招生120人(含圆梦班50人),国光中学自主招生70人,侨光中学自主招生50人,华侨中学自主招生50人。根据教育部、省、市有关招生文件精神,我市自主招生时间安排定在6月24日至7月3日期间进行。

  六、招生顺序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顺序如下:

  1. 南安一中、国光中学、侨光中学、华侨中学四所学校自主招生录取;各校特长生录取。

  2. 六所省一级达标高中按先统招生、后定向生、再定向余顺序依次录取。南翼实验中学(南安第一中学奎霞分校)在本批次统招生中录取。

  3. 一级达标高中及南翼实验中学(南安第一中学奎霞分校)剩余学位补录。

  4. 二级达标高中统招生录取。二级达标高中校剩余学位补录,柳城中学在本批次录取。

  5. 三级达标高中统招生录取。三级达标高中校剩余学位补录。

  6. 普通高中统招生录取。普通高中校剩余学位补录。

  七、录取办法

  1. 统招生的切线与录取办法

  根据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历史、生物、地理成绩的等级,按1∶1.2的比例逐批切线。采用A先原则,根据志愿,按六科考试成绩合计后总分(含因政策照顾加分或按规定扣分的实际分数,简称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根据志愿,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如果投档分相同,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高分优先录取;如果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相同,则按语文科成绩高分优先录取,如果语文科成绩仍相同则一并录取。录取顺序按《南安市2019年中考志愿填报表》志愿批次逐批逐校录取。

  2. 定向生。按照“先降分数后降等级”原则,从一级达标各自统招最低录取分数降40分,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不足者从各自学校统招最低录取等级再降5个等级后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降分数、降等级后仍不能完成定向招生计划的初中校(含完全中学初中部),其未完成的定向生指标吊销。吊销的指标不再重新分配,直接根据全市考生的定向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 自主招生。2019年自主招生学校仍然采用“学生志愿+学校推荐+综合测试”的办法进行。各初中校(部)负责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填报志愿,做好学生推荐工作。

  4. 特长生。各完中校、独立高中可在今年下达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范围内招收部分体育、艺术类特长生。被录取的特长生即视为统招生,录取数从该校的统招生的招生计划数中扣除。

  八、有关招生工作监督管理

  1. 各校要增强依法、规范、阳光招生意识,切实做好相关招生政策的全面宣传和正确引导,遵循教育规律和公平公正原则,规范考试、招生工作程序,对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的考生要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考试招生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负责对高中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督,保障招生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2. 各校要充分尊重考生自主填报志愿的权利,不得以任何形式、理由强迫或阻止考生报考本校或其他学校,不得以虚假信息误导考生和家长,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学校和教师擅自代替考生填报志愿或更改学生志愿。

  3. 各校要遵循学生、学校、学籍三位一体原则,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4. 各中学应重视并做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与学业学习情况评定报告单》由学校统一报送市招生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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