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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退还祥和公馆项目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2024-10-29 16:08 阅读人数:1

  依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等相关规定,下表所涉及项目已向我局提供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会议纪要并向我局申请退还工资保证金。

序号 

施工企业

项目名称

1

福建省源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祥和公馆(罗东镇)

  如上述工程项目存在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行为,请向南安市劳动保障维权服务中心投诉窗口进行投诉(市人力资源大厦1楼)。

  公示期为30个自然日,公示期满未接到对该工程项目欠薪投诉的,我局将同意施工企业办理退还工资支付保证金手续。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27日

  联系电话:0595-86353092

 

 

 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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