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诚泉南招[2023]00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英都镇荣星村自来水引水工程(自来水厂至祠堂口、江滨一号至振兴桥、自来水厂至洞后埔段)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安市英都镇荣星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南安市英都镇荣星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至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南安市英都镇荣星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造价为275961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业主提供的相关资料;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75961元,发包价:259403元(下浮K值系数为6%);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0个日历天;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验收标准。
2.8付款方式: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待工程竣工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总工程款的97%,预留3%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一年后一次性付清。(具体详见施工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 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2月10日08时00分至2023年02月14日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以不记名方式到招标代理公司(地址:南安市美林街道福溪社区综合大楼8楼)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等材料,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为: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应于开标当天当场以现金形式递交。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2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截止时间前1小时开始接收)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至南安市英都镇人民政府4号楼二楼会议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应当参加开标程序,并现场核验身份。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的,视为自行放弃投标资格。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平台信息公开栏”上发布和“ 南安市英都镇荣星村民委员会”公告栏上张贴。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安市英都镇荣星村民委员会
地 址:南安市英都镇荣星村
联系人:洪先生
电 话:13967838887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至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安市美林街道福溪社区综合大楼8楼
联系人:小黄
电 话:18050938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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