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书
本招标项目英溪荣星段水土流失保持项目(砌筑生态护岸)已批准建设,并完成前期准备工作,项目业主为南安市英都镇荣星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南安市英都镇荣星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芗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单位如下:福建省佳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湖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恒建业(福建)建设有限公司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编号:芗江泉南招[2021]095号
1.2 工程规模:工程总投资441649元;
1.3最高控制价:441649元;发包价:415150元;(下浮系数K值:6%)
1.4 招标范围:英溪荣星段水土流失保持项目(砌筑生态护岸),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内容。
1.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1.6质量标准: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1.7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
2.3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和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B证;
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捌仟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于开标当天以现金包封形式递交(投标人自备信封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未中标的投标单位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回,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
3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可于2021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福建芗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4.2 本招标项目采用书面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递交至南安市英都镇人民政府4号楼二楼会议室,
5.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到场参加开标。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协助招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进入评审的所有投标人的相关人员(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的,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进行身份验证。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的或不能完整出具上述有效资料的,视为自动弃权,放弃参加投标。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平台信息公开栏”上发布和“ 南安市英都镇人民政府”公告栏上张贴。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安市英都镇荣星村民委员会
地址:南安市英都镇荣星村
邮编:362300
联系人:洪先生
移动电话:13967838887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芗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安市美林街道滨江一号,邮编:362300
联系人:小黄
电 话:13559416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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