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规定》(泉财社〔2019〕318号)及《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南人社〔2021〕125 号)等文件规定,就业困难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从事灵活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我市正常缴纳2020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的,2020年度养老保险费按每月160元标准给予补贴,医疗保险费按每月80元标准给予补贴。
经审核,戴世民等258人符合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条件,拟给予补贴49.3280万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1年10月12日至2021年10月18日止。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来电、来信(邮)、来访的方式反映。
联系电话:0595-86383557(市就业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0595-86385345(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电子邮箱:narsrc@163.com
来信来访地址:南安市江北大道人力资源大厦东裙楼4楼市就业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
来电来访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5:30
附件:南安市2020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公示名单(第一批)
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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