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
吸纳省外脱贫人口来我市就业的南安市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不予补助)。经省级大数据平台比对,初选符合条件企业名单见附件。
(二)申报条件
1.本年度吸纳省外脱贫人口来南就业,以实际缴费参加城镇职工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或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或有3个月以上的银行工资发放记录确认人数。
2.申请补助期间,省外脱贫人口应处于在岗状态。
3.省外脱贫人口在我市多家企业(单位)就业的,以最先申领的为准。当年度已享受过“闽宁劳务协作”等就业补助的,不再重复享受“跨省就业资金”补助。
4.劳务派遣、人事代理类企业(单位)除本企业自用员工外,劳务派遣、人事代理人员不列入该企业(单位)吸纳奖励人数。
二、奖补标准
上级下达我市2021年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资金242万元,具体发放标准依据实际申报人数确定。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时间
本年度企业吸纳脱贫人口跨省就业奖补申报工作截止至2021年10月15日,逾期未申报企业视为放弃该项奖补申报,不再受理。
(二)申报材料及流程
为贯彻落实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有关企业可致电南安市就业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获取对应员工名单进行比对核实在岗人员情况,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本通知要求整理如下材料并通过电子邮件报送至进行网上预审,预审通过后再将原件通过快递报送(申报时间以快递发出时间为准)。
1.泉州市吸纳脱贫人口跨省就业奖补申请表;
2.企业吸纳脱贫人口跨省就业奖补花名册(同时报送电子版花名册);
3.就业证明(以下一种即可,养老、失业优先):参保人员需提供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或工伤保险任一种(申请当月该人员的缴交凭证,通过12333平台自主打印缴费明细并按先后顺序填入花名册);未参保人员需提交近三个月企业银行对公账号工资发放流水;
4.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
联系人:侯坤祥 黄仕达 联系电话:86383557
邮 箱:2409912583@qq.com
快递地址:南安市江北大道人力资源大厦东裙楼4楼
附件:1.泉州市吸纳脱贫人口跨省就业奖补申请表
2. 企业吸纳脱贫人口跨省就业奖补花名册
3. 初选符合条件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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