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防止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我局信访接待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倡导以来信和电话方式办理信访事项
人民群众如有诉求向南安市公安局反映的,可通过以下途径:
1.来信:请将信访材料邮寄至:南安市美林街道府前大道99号公安局信访办。邮政编码:362300。
2.电话:拨打(0595)86390513南安市公安局信访办电话,可提供信访事项咨询等相关服务工作。
二、到我局信访接待场所来访应遵守的规定
人民群众确需到我局信访接待场所来访的,请遵守如下规定:
1.请服从工作人员指引,自觉遵守来访和疫情防控制度,接受安检人员的安全、防疫检查;
2.请主动配合进行体温检测;
3.请主动出示身份证、健康码、行程码;
4.有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行程轨迹显示14天内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的,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不得进入本局区域;
5.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事项办理完毕后,应当及时离开接待场所。
三、每月局长信访接待日活动安排
从通告发布之日起,我局暂停每月15日局长信访接待日接访活动,重新举行领导集中接待群众来访活动将另行通知。
疫情防控期间,我们将严格按照“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的要求,及时认真回复答复每一件群众诉求,尽最大可能降低疫情对公安信访工作带来的影响。因采取必要防控措施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南安市公安局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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