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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拨付2020年度知识产权奖励奖金的通知
2021-07-20 15:50 阅读人数:1

各有关企业、个人:

  根据《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南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实施意见》(南市监〔2019〕141号)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度知识产权奖励奖金予以兑付。为加强财政资金监管,防范财政资金流入涉黑涉恶等领域,凡受奖励对象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列入非正常专利申请的专利权人、生产经营异常名录、涉黑涉恶、欠税漏税、司法失信,专利权人地址、营业执照地址变更至南安市以外等情况,未提供专利证书原件的,一律不予奖励。具体要求如下:

  一、2020年度授权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境外发明专利奖励

  (一)职务发明的请提供以下材料:

  南安市授权专利奖励申请表1份,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名称变更需提供企业内资情况表一份,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2份,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近期缴纳年费电子发票复印件1份,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2份,专利证书双面复印件一式1份,收款收据1张。

  (二)非职务发明的请提供以下材料:

  南安市授权专利奖励申请表1份,身份证复印件一式2份,近期缴纳年费电子发票复印件1份,银行卡有数字面清晰复印件一式2份(需专利权人本人工商银行卡),专利证书双面复印件一式1份,收款收据1张。

  共同专利权人需由其他专利权人委托其中一人办理:

  需提供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各1份。

  如专利权人本人确实无法前来办理领取专利奖励资金,可以委托其他人前来办理,材料与上述要求一样,还需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认证企业奖励

  对首次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认证的企业,办理奖励资金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2份,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1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认证证书复印件1份,各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证书复印件一式1份,收款收据1张。

  三、获得福建省专利奖

  对获得各级专利奖的企业,办理奖励资金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2份,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1份,专利奖证书复印件一式1份,收款收据1张。

  四、获各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优势企业称号奖励

  对被列入各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和优势企业的,办理奖励资金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2份,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1份,收款收据1张。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9月30日。逾期未来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报地点及联系电话: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联系电话:0595-86383465。

  (三)申报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进行核对;务必自行至银行确认账号是否可以正常使用;收款收据加盖公章,抬头填写内容: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项目:2020年度知识产权奖励奖金。

  (四)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中“地方现有资助的范围应限于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包括通过PCT及其他途径在境外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资助方式应采用授权后补助形式。资助对象所获得的各级各类资助总额不得高于其获得专利权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的50%,不得资助专利年费和专利代理等中介服务费。对于弄虚作假套取专利资助的,应限期收回已拨付资金……”,我局对2021年以后(含2021年)授权的未实际运用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境外授权发明专利将全面取消资助奖励政策。

  附件:1、南安市授权专利奖励申请表

  2、2020年度知识产权奖励奖金名单

 

 

 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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