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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南安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录取照顾资格的公示
2021-06-03 16:22 阅读人数:1

  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1年泉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照顾录取政策调整方案的通知》(泉教中〔2021〕11号)精神,按照考生申报、学校审核、市招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审核等程序,我市已完成2021年南安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有李政翰等800名考生具备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加分录取资格。现将有关考生资格情况(具体名单见《南安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录取照顾资格花名册(2021年)》)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21年6月3日-6月16日;公示电话:0595—86382612、86392257;来访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接待科室:南安市招生考试中心(南安市溪美街道兴安巷45号)。

  请有关学校将相关考生资格信息在校园公告栏上进行同步公示。

  附件:南安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录取照顾资格花名册(2021年)

 

 

 南安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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