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水头镇镇区外围道路增设中间隔离栏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南安市水头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人为 南安市水头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至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南安市水头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工程造价800387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业主提供的相关资料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800387元,发包价:737685元;(下浮系数K值为 8%)
2.5. 工期要求:15个日历天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一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验收标准。
2.8. 付款方式:待工程竣工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总工程款的97%,预留3%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一年后一次性付清。(具体详见施工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公路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或交通工程专业 (职称等级: 中级 )及以上职称; 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证书;年龄60周岁及以下。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4.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 个标段。
3.6.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4月15日08时00分至 2021年04月19日17时30分(节假日除外)以不记名方式到招标代理公司(地址:南安市美林街道福溪居委会8楼8818室) 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等材料,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的出售仅限于受公开招标的投标单位。投标人需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路工程资质叁级以上[含叁级] 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到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至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南安办事处资格后审,逾期递交概不受理。只有经资格审查合格并获得入围投标资格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本项目投标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以现金的形式存封于信封内在截标时间当场提交,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4月20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截止时间前1小时开始接收)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至水头镇行政服务中心2楼会议室(嘉年华大酒店旁)。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应当参加开标程序,并现场核验身份。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的,视为自行放弃投标资格。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安市水头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anan.gov.cn/zwgk/zfxxgkzl/xzjdgk/stzrmzf/zfxxgkml/)上发布和“南安市水头镇人民政府”公告栏上张贴。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安市水头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安市水头镇
电 话:13559637358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至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安市美林街道福溪居委会8楼8818室
邮 编: 362300
电 话:13906096543
联系人:小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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