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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2021-01-08 08:49 阅读人数:1

  招标编号:DCNSZ[2021]00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安市北山片区更新改造项目地上建(构)筑物拆除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安市溪美街道办事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建(构)筑物拆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南安市北山片区更新改造项目地上建(构)筑物拆除工程

  2.2 项目地点:南安市北山片区

  2.3 招标范围:本工程建筑面积合计为 365717.28平方米,建筑结构包括:框架、砖混、石、土木、石木砖木、破房、钢结构、简易搭盖等,本项目拆除工程结束后按实结算。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征收红线图。

  2.4 标段划分: 一 个标段。

  2.5 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标段范围内指定建筑物、附属物,包括条石、块石基础、混凝土基础及混凝土独立基础的拆除和埕地、道路路面的破除;如有混凝土挖孔桩、冲钻孔桩,必须挖到承台底部,并负责拆迁场地的平整,平整至现有地面标高 10CM 以下;应按招标人的要求把所有残留物及土石方全部清理外运完毕,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确保垃圾的处理、清理、堆放、运输、倾倒全过程安全有序;配合招标人做好违法建筑物拆除等有关工作。

  2.6 本工程残值回收金预估价为:5.19元/平方米,最低控制单价开标现场由招标人组成的领导小组当场确定。

  2.7 工期要求:在招标人移交后无特殊原因, 60日历天内拆除完毕,并在完成标段范围内最后一批拟拆除建筑的拆除任务的同时将场地废渣及建筑垃圾全部清理外运,并将整个拆迁场地平整完成,经验收后移交给招标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具有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年龄不大于60周岁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安全员需 2 人且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合格证书(C 证)。

  注: 1.省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 号文) 、《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 号文),规定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 号)规定,建设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 2021 年 7 月 1 日至2021 年 12 月 30 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7 月 1 日前,已受理的资质延续申请事项,不再进行审批,相关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述资质证书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3.4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5 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应当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②投标人须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规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企业在“黑名单”管理期限内不得参与投标。

  4. 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1 月 8 日8时30分至2021年 1 月 14 日17时30分到招标代理机构处(联系人:小陈17850988585)实名制报名。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高价中标法(竞争性谈判)。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 年 1 月14 日 17 时00 分前汇到业主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户 名:南安市溪美街道办事处财政所

  账 号:13550201040010272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安柳城支行

  注:投标保证金凭证须一次性全额汇款到业主指定账户,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即开标时间):2021年 1 月 15 日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地点:南安市溪美街道办事处五楼会议室。

  7.2本工程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手执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手执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程序,并现场核验身份。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开标会议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开标时不能出具以上证件、资料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7.3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anan.gov.cn/zwgk/xwzx/tzgg/)通知公告栏、南安市溪美街道办事处“溪美城事”微信公众号、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媒介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安市溪美街道办事处

  地址:南安市溪美街道

  邮编: 362300

  电话: 15905012123

  联系人:黄副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洛江区三盛四季花园二期12号楼1301室

  邮编:362000

  电话:17850988585

  联系人:陈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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