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落实以工代训政策支持企业稳岗扩岗的通知》(泉人社文〔2020〕225号)文件精神,对符合开展以工代训的企业,按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以工代训补贴。经“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初审比对,阳光中科(福建)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符合补贴条件,拟发放补助资金 162.8万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0年10月14日至2020年10月20日止。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来电、来信(邮)、来访的方式反映。
联系电话:0595-86383557(市就业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0595-86385345(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电子邮箱:narsrc@163.com
来信来访地址:南安市江北大道人力资源大厦4楼市就业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
来电来访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7:30
附件:南安市以工代训补贴公示表(第一批)
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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