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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峰镇炉中村乡村公园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2020-10-10 08:17 阅读人数:1

  南安市乐峰镇炉中村民委员会招标编号为MK【2020】QZ-040号的乐峰镇炉中村乡村公园建设工程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明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 本次招标项目概况如下:

  1.1工程建设地点:南安市乐峰镇炉中村

  1.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造价为492867元

  1.3招标范围和内容:乐峰镇炉中村乡村公园建设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预算书中的内容;

  1.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本工程预算价为492867元,最高控制价为440143元。

  1.5工期要求:90日历天;

  1.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7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其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园林绿化工程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或园林景观工程施工或绿化施工等相关范围。(注:营业执照中未能明确体现其经营范围的,应附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或网上公示的能证明其经营范围满足上述条件的相关证明资料);

  2.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注:园林绿化专业是指园林、园林施工、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景观、环境艺术、市政园林等专业。

  2.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无 。

  2.5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应当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②投标人须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规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企业在“黑名单”管理期限内不得参与投标。

  2.6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7投标保证金为8000元人民币,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开标时将用包封袋密封,且在包封袋封面注明工程名称、保证金金额、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评标办法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参加的投标单位于2020年 10月 10日至2020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 12时00分,下午14时30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招标代理机构处(联系电话:小郑13506965902)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

  4.2 本招标项目采用书面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9日09:30(北京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至南安市乐峰镇人民政府六楼会议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应当参加开标程序,并现场核验身份。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的,视为自行放弃投标资格。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19日09: 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南安市乐峰镇人民政府六楼会议室

  7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安市乐峰镇人民政府公告栏、“关注乐峰”公众号及南安市人民政府(http://www.nanan.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安市乐峰镇炉中村民委员会

  地址:南安市乐峰镇炉中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1815930867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南安市柳城街道柳东居委会203室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13506965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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