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南安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第17号通告
来源:南安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02-27 14:34 阅读人数:1

  目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全市要深刻理解并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不获全胜决不轻言成功”的指示精神,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全力以赴打赢疫情防控的阻击战。餐饮服务场所(包括但不限于饮品、烘焙、卤煮等食品经营场所)是疫情防控的重点区域,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现就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规范餐饮经营活动通告如下:

  一、所有从业人员一律佩戴口罩上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岗位的还应佩戴手套。每日开展测温等健康检查,严禁患有感冒、发热、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的从业人员上岗。严格落实餐饮具消毒制度,使用一次性餐具。

  二、全面推行打包和外卖服务,一律采取“无接触”方式进行,原则上外卖送餐员不得进入店内取餐。

  三、严禁堂食、严禁包厢服务、严禁任何形式的聚餐活动。

  四、严禁街边烧烤、大排档等夜市餐饮经营活动。

  五、餐饮行业夜间经营时段不得超过21时。

  六、加强购买、结算的人流管控。在地面醒目标注间隔线,排队间隔不得少于1米。对不履行规定、拒不整改的一律关停整顿。

  七、对围桌聚餐、聚众饮酒等违规聚集的,一律关停,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违规单位(个人)列入重点监管对象,造成严重后果的,列入失信黑名单,并予以曝光。鼓励社会监督,对查证属实的举报,奖励举报人一次性口罩50个。举报电话:12315、110。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根据各地实际,落实好网格化管控措施,加强夜间执法,切实达到管控效果。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南安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