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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第16号通告
来源:南安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02-24 09:45 阅读人数:1

  目前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疫情发展拐点尚未到来,疫情防控任务依然艰巨繁重,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分区分级精准施策十个“不放松”工作要求,进一步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稳步推动全面复工复产、恢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分区分级防控不松懈。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克服麻痹思想,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按照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原则,分区分级实施差异化防控措施,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畅通人流、物流,接续产业链、供应链、资金链,尽可能减少对企业生产和群众生活的影响。

  二、村居管控不松懈。要充分发挥村(社区)动员能力,广泛发动党员、志愿者、群众,强化网格化管理,群防群控、联防联控,加强村(社区)及流动人员管控,坚决切断疾病传播途径,防止疫情输入、蔓延、输出,使村(社区)成为疫情防控的坚强堡垒。

  三、重点人员防控不松懈。继续落实疫情重点地区入南人员健康登记管理、病例监测追踪、科普宣教、健康提示、信息报告、爱国卫生运动等综合防控工作,全面阻断病毒传播渠道。严格集中医学观察和居家观察管理规范,加强对观察对象的监督和服务。

  四、企事业单位防控不松懈。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落实相关健康防护手册和《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导则》《企业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导则》《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强化主体责任,健全预案,抓好员工健康管理,做好防护物资保障,加强生产运行管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处置措施,确保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疫情扩散事件。

  五、商业服务类行业防控不松懈。“五小”等商业服务类行业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与各相关职能部门协同监管。

  食品经营单位严禁人员聚集,餐饮服务单位一律不得提供堂食、严禁集体聚餐;理发店继续严格落实预约服务、一次只接待一人、不得在现场等待、实行快剪、不洗不吹等防控措施。

  六、公共场所管控不松懈。各类公共场所要保持通风,及时消毒,从业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在入口处设置醒目提示牌,对进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要求进入人员佩戴口罩,并保持适当距离。严禁在公共场所聚集、聚会、聚餐。

  七、家庭和个人防护不松懈。疫情未解除前,全体市民要按照《防止家庭聚集性感染健康防护手册》要求,保持良好的卫生和健康习惯,注意室内通风,注重个人防护,勤洗手,出门佩戴口罩,继续做到不聚餐、不聚集、不聚会,坚持非必需不出门,减少在公共场所的逗留时间,自觉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未佩戴口罩者,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进入公共场所。

  八、移风易俗不松懈。疫情期间,“红事”停办,“白事”从简,“神事”一律不办,并提前报村(社区)备案。对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参与聚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对参与的党员干部按党纪政纪严肃追责。

  九、安全生产不松懈。企业(包括商户、雇主)要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尤其要规范消毒工作,防止出现消防隐患。

  十、依法监督防控不松懈。对不执行通告要求、不听劝阻者,由各相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依规处理。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南安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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