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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罗东镇潭溪村黄振强(与潭溪村民委员会合营)商业桉树采伐处置竞价公告
2019-07-01 08:12 阅读人数:1

  青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南安市罗东镇潭溪村村民委员会及黄振强的委托,对其所需的南安市罗东镇潭溪村黄振强(与潭溪村民委员会合营)商业桉树采伐处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现欢迎国内具备资质的合格谈判供应商以密封标书的方式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QDXDCG201910

  2、竞价方式:竞争性谈判

  3、竞价内容: 南安市罗东镇潭溪村黄振强(与潭溪村民委员会合营)商业桉树采伐处置;中标单位一次性买断此部分商业桉树采伐及采伐后成品木材的处置权;

  4、最低限价:本项目林木采伐处置权最低限价人民币490000.00元,最终报价低于490000元的投标为无效投标,中标后一次性缴交给招标人。

  5、竞价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身份证原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谈判供应商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部分 谈判供应商须知》第10.2款。

  6、 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公告期限、购买期限:

  2019年 7 月 1 日至2019年 7 月 5 日。请各潜在谈判供应商于即日起至2019年 7 月 5 日到招标代理公司报名,竞价文件售价200元。

  7、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 7 月 8 日 下 午 15 :30 (北京时间),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8、开标时间:2019年 7 月 8 日 下 午 15 :30 (北京时间)。

  9、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南安市罗东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10、本项目开标时,投标人应提供身份证原件核查、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以现金形式缴交(用信封密封并签字),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方可入场参与竞价。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价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并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部分的格式,并附谈判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向采购人或招标人提出。否则,将不予接收(受理)。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谈判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12、补充条件:中标人采伐期间,安全防火责任由中标法自负,采伐期间,所修的道路及所有设施,采伐结束后归业主所有;此竞价范围只包含砍伐商业桉树,原有林木(松树、杉树等)不得砍伐,如砍伐本项目商业桉树以外的树木(含松树杉树等),扣除5万元保证金,并移送森林公安局处罚;

  13、采购单位:南安市罗东镇潭溪村民委员会

  地 址:南安市罗东镇潭溪村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860762579

  14、招标代理机构:青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南安市柳城街道一建住宅小区1栋2梯404室

  邮 编:362300

  联系人: 刘先生

  电 话:15980070907

  电子信箱:qzjszj@163.com

  青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 7 月 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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