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督导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对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8〕2号)规定,按照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部署要求,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组织实地督导组,于2019年5月13日至16日,开展对泉州市人民政府2018年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实地督导。现设立监督电话,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公开电话:15392151789
来电时间:2019年5月13日至5月16日。
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
201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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