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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启动 2023年职工医疗互助活动
来源:海丝商报 2023-02-08 13:59 阅读人数:1

  6日,记者获悉,2023年南安市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已经启动。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非公企业类参加时间调整为1月1日起至9月30日,不再是全年的任意时间参加;补助内容方面,只要参加对象在活动期内住院费用总额扣除医保统筹部分达到10万元,便可获重大疾病补助金1万元,不再有具体病种限制和是否当年首次确诊的限制。

  据悉,职工医疗互助活动补助范围不限病种、不排除既往症。2022年,南安市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吸引了1446个单位的近9万名次职工参加,参加人数创历年来新高。全年共筹集互助金约544万元,已补助1486人次,补助款达302万余元,真正体现了“有病人帮我、无病我帮人”的初衷,有效缓解了患病住院职工家庭经济压力,切实增强职工抵御大病风险的能力,助力提升职工生活品质。

  今年,该活动的机关事业(国有企业)类和非公企业类缴费和补助标准保持不变,分别是:机关事业(国有企业)类互助金每人每年100元,参加对象在医保定点医院住院产生的治疗费用,扣除基本医保内的商业保险和统筹支付后的自付部分,扣除基本医保范围外金额,按60%计算支付补助金,每期每人的医疗补助金最高限额8万元;非公企业类互助金每人每年48元,参加对象患病治疗有住院医疗补助和住院津贴,每期每人的医疗补助金最高限额5万元。

  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医疗互助实施办法在特殊门诊慰问金,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类、非公企业类重大疾病补助金制度等方面都做了调整。其中,在特殊门诊慰问金上,恶性肿瘤(含白血病)门诊放化疗、器官移植门诊抗排斥反应治疗等5个病种在特殊门诊产生治疗费用的,当年慰问金有2000元;高血压、糖尿病等4个病种在特殊门诊产生治疗费用的,当年慰问金有200元。

  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重大疾病补助金分1万元、5000元两档,今年发放认定标准有所调整。1万元档的发放对象,由之前的机关事业(国有企业)类参加人员,扩展到非公企业类参加人员,认定上取消首次确诊罹患25种重大疾病才能补助的规定,参加人员只要在活动期内住院费用总额扣除统筹部分达到10万元的,就可以一次性获得补助金。5000元档的发放对象,由之前的非公企业类参加人员扩展到机关事业(国有企业)类参加人员,具体为活动期内首次诊断为患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冠状动脉搭桥及支架术、白血病四类重疾之一的在职职工,可一次性给付补助金。

  据了解,泉州辖区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已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职工,在规定期间内住院,个人净自付累计额达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享受省总工会大病补助,补助金最高限额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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