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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下达2019年乡村振兴试点村创建任务
来源:海丝商报 2019-08-27 16:58 阅读人数:1

  昨日,记者从南安市农业农村局获悉,南安下达2019年乡村振兴试点村创建任务,根据村庄区位、自然资源条件和产业特点,确定不同的村庄发展类型,探索不同类型乡村振兴实施办法。

  27个试点村中,示范引领型3个:梅山镇蓉中村、梅山镇鼎诚村、蓬华镇山城村。改造提升型13个:省新镇省身村、官桥镇泗溪村、水头镇上林村、霞美镇四黄村、康美镇梅魁村、洪梅镇山溪村、乐峰镇炉星村、码头镇大庭村、金淘镇石林村、东田镇盖凤村、翔云镇头梅村、翔云镇黄田村、九都镇新民村。城郊融合型5个:丰州镇燎原村、霞美镇金山村、美林街道珠渊村、美林街道坵洋村、水头呈美村。特色发展型6个:码头镇诗南村、九都镇金圭村、洪濑镇大洋村、丰州镇环山村、石井镇古山村、诗山镇联山村。其中,蓬华镇山城村和乐峰镇炉星村为市定扶贫开发重点村。

  根据创建任务,示范引领型村庄将围绕“五大振兴”,进一步增强村集体经济实力,做到村容村貌整治有序,房屋建筑特色鲜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实力、人口和产业吸纳带动能力不断增强。

  改造提升型村庄要在原有规模基础上有序推进改造提升,针对一二三产业的发展特点,鼓励发挥自身优势,强化主导产业支撑,支持村庄专业化发展。城郊融合型村庄要强化服务城镇发展、承接城镇功能外溢、满足城镇观光旅游消费需求能力,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实践经验。

  特色发展型村庄要统筹保护、利用和发展的关系,注重传承民风民俗和生产生活方式,加快改善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环境,合理利用村庄特色资源,发展乡村旅游和特色产业。

  据了解,2019年7月15日-2020年4月15日为实施阶段,各试点村要确保2019年9月20日拟建设项目全部开工,2019年11月底完成拟投资总额50%以上的工程量,2020年4月15日前完成项目建设,其间市委乡村振兴办将不定期对各试点村创建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督查。2020年4月15日-2020年4月25日为总结阶段,各试点村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于2020年4月15日前完成项目实施情况自查并向市委乡村振兴办提交自查报告,市委乡村振兴办组织对各村的创建成效进行抽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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