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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2019年青年见习岗位发布
来源:海丝商报 2019-07-15 10:37 阅读人数:1

  12日,记者从南安市人社局获悉,南安市2019年青年见习岗位发布了,离校2年内未就业大中专院校(含技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可与岗位计划中的用人单位联系进行就业见习。

  根据《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安市财政局等五部门关于实施三年百名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南安将在2019-2021年实施每年百名青年见习计划,以帮助南安青年加强岗位实践锻炼、提升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目前,2019年青年见习计划中,市人社局共受理23家用人单位93个岗位的“青年见习岗位开发计划”,其中15家用人单位的57个岗位已完成备案,尚有中共南安市委宣传部、市科学技术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广播电视台、市官桥医院、市司法局、市高层次人才协会、市第五中学等8家用人单位共36个岗位需求,符合见习条件的青年可与用人单位联系进行就业见习。

  记者了解到,相比往年,此次的青年见习计划在对象范围、补贴标准、申报材料等均有所变化。“今年青年见习计划对象范围有所扩大,除原离校2年内未就业大中专院校(含技校)毕业生外,还新增16-24岁失业青年。”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离校2年内未就业是指申请参加见习前,未就业、无在南安市缴交过社会保险费,且距离毕业证书记录的签发时间不超过2年。16-24岁失业青年是指申请参加就业见习前,未就业、未在南安市缴交过社会保险费,且身份证上登记的出生日期距离开始见习的时间在16-24周岁之间的失业青年。

  在补贴标准方面,市人社局将对见习单位按不高于南安市最低工资标准20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为鼓励见习单位留用见习人员,见习单位在见习期内提前(实际见习时长不少于原定见习期的三分之一)接收(留用)见习人员,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原定见习期继续享受有关优惠政策。而对于吸纳离校未就业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或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80%以上的单位,将直接按南安市最低工资标准200%给予见习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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