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南安市委宣传部获悉,《2019年南安市“和谐村(社区)”考评细则》正式印发。
据了解,南安市“和谐村(社区)”考评对象有两个,分别是复核2017年度、2018年度“和谐村(社区)”;考评验收2019年度“和谐村(社区)”创建村(社区)。
具体考评标准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为正面引导,包含村级组织建设好、落实任务实效好、社会治理成果好、乡风文明风尚好、村容村貌形象好、村民群众生活好“六个好”评价标准,分值总计100分。第二部分为反向约束,不设分值,采用“一票否决”,各村(社区)以2019年1月1日为起点,必须同时满足无越级上访、无新增“两违”行为、无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无重大公共安全事故、无其他影响大局事项、无违纪违法行为“六个无”的硬性标准。
在复核2017年度、2018年度“和谐村(社区)”时,市和谐办会同有关部门成立复核督导小组,通过平时查验的形式不定期对“和谐村(社区)”进行随机抽检或从有关部门收集指标数据进行考核。对创建基础更扎实、创建成效有提升、创建工作出亮点的“和谐村(社区)”进行广泛宣传推广;对工作有滑坡、存在问题多、群众意见大,出现“六无”等“一票否决”情形的“和谐村(社区)”要求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或整改后仍不符合创建标准的将取消“和谐村(社区)”荣誉称号。
在考评验收2019年度“和谐村(社区)”创建村(社区)时,除年终考评(100分)之外,今年还新增了六项激励考评加分,分别为所在村(社区)当年度积案任务数≥5件,且化解率≥80%;所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被列为“优秀村级组织带头人培养对象”的;所在村(社区)年经营性收入达20万元以上;村民被评为当年度南安市级以上最美人物、道德模范的;“六好”工作突出、成效明显,工作经验作为先进典型推广学习的;创建经验被主流媒体宣传推广的,激励考评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
活动分乡镇推荐、年终考评、考评汇总、公示审批、表彰奖励五个阶段。其中,乡镇推荐阶段,各乡镇(街道)在加强平时创建指导督促的基础上,于11月份前组织对创建村(社区)进行严格自评筛选,按比率择优推荐市级“和谐村(社区)”参评对象;年终考评阶段,考评组结合平时查验情况,通过听取汇报、检查内业资料、现场察看、入户走访等形式组织对全市创建工作进行年终考评验收,并对市级参评对象进行“六无”资格审核;考评汇总阶段,市和谐办汇总综合考评成绩,提交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议,形成2019年度“和谐村(社区)”候选名单;公示审批阶段,经会审通过后的“和谐村(社区)”候选名单,在“今日南安”微信公众号、海丝商报、南安广播电视台等媒体上公示5日,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无异议后由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呈报市委常委会研究确定;表彰奖励阶段,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在全市性工作大会上对2019年度“和谐村(社区)”进行表彰,授予牌匾并按规定兑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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