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安市2019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实施方案》印发。
根据方案,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全市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和承包耕地30亩以上种粮大户。补贴资金将依据当年实际在耕种的耕地面积兑付补贴,参照往年做法对种粮大户给予奖励。
补贴依据为:根据南安实际情况,以二轮承包耕地面积作为补贴依据,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与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再给予补贴;各乡镇(街道)按照《南安市农业农村局 南安市财政局关于报送南安市2019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面积的通知》(南农〔2019〕13号)要求,经农户申报、村级核实、乡镇审核公示后,汇总全市2019年度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面积(2018年实际在耕种的面积)329944.877亩;承包耕地3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19户,面积2564.345亩。
据了解,省财政下达给南安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2743万元,其中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金额2743万元;上年结转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为0.8436万元,今年共计下达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2743.8436万元。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切块51.2869万元用于补贴全市19户种粮大户,种植面积为2564.345亩,种粮大户每亩给予补贴200元(含奖励金);切块后余2692.5567万元用于补贴全市2018年实际在耕种的面积327380.532亩(扣除种粮大户种植面积2564.345亩),按82.24元/亩的补贴标准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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