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安市审计局在开展教育局领导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我市教育系统发放的考试评审等劳务费无相关依据的问题,以要情专报的形式,向市政府提出参照福建省及泉州市的相关文件结合南安市实际情况,尽快出台考试评审等劳务费执行标准的审计建议。市委书记、市长对要情专报分别专门做出批示,要求市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尽快出台相关制度。
市财政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批示要求,分析研究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审计建议,广泛征求相关单位的意见,积极推进建章立制,于近期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单位考试评审等劳务费执行标准的通知》,《通知》明确了各类考务劳务费、工作人员劳务费的适用范围及执行标准,以及费用报销的手续和附件要求,以制度促规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国家部委
福建省政府
泉州区(县)市
政府部门网站
乡镇街道政府网站
网站标识码:3505830011闽公网安备:35058302350001号闽ICP备11023440号-1
版权所有:@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违法和不良信息、网络信息安全举报邮箱:email@nanan.gov.cn
扫一扫关注
扫一扫下载APP
主办: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