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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集中销毁1798件非法烟花爆竹
来源:海丝商报 2023-01-18 17:34 阅读人数:1

  “3、2、1,点火!”16日,在南安市康美镇一空旷场地,随着一声令下,1798件“三无”、劣质、非法烟花爆竹被集中销毁。

  这是南安市公安局开展的非法烟花爆竹销毁现场。活动前,为保证销毁过程安全有序,南安市公安局制定了详细的销毁方案,明确集中销毁时间、地点,以及各成员单位的责任分工,做好充足的应急准备。

  据悉,此次销毁的是各部门查获收缴并已结案的“三无”、劣质、非法烟花爆竹。当天上午,民警首先对此次需要销毁的烟花爆竹进行清点、核对,再由南安市土产日杂公司使用专用车辆安全运送至指定地点,由南安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在销毁现场负责警戒,确保在警戒区内没有闲散群众进入。

  值得一提的是,为节约销毁时间,提高销毁效率,南安市公安局结合之前几年的销毁经验,今年选择了平铺焚烧的办法进行销毁,并采取多角度引爆,确保现场烟花爆竹在安全区域内被全数销毁。

  销毁工作结束后,民警和专业技术人员还对现场进行了清理,确保不留任何安全隐患。

  “本次销毁的烟花爆竹是无销售资质的个人通过非法渠道购得的,在燃放和运输过程中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现场民警告诉记者,此次销毁行动不仅有效震慑了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销售等违法行为,还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南安警方提醒:市民朋友们在购买烟花爆竹时,应当从具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销售点购买;应当按照烟花爆竹燃放说明正确、安全燃放;未成年人应当在监护人或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下安全燃放,严禁在下水道、窨井、燃气管道等位置燃放烟花爆竹;燃放烟花爆竹后,应当及时清理燃放形成的垃圾杂物,防止引发火灾。任何销售单位不得向个人出售C级以上(非个人燃放类)烟花爆竹。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储存烟花爆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销售烟花爆竹必须要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非法运输、储存以及销售烟花爆竹,都将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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