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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南安市公办学校第二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调整部分岗位招聘计划和面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
2021-07-09 17:41 阅读人数:1

  根据《2021年南安市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二)》和《关于2021年南安市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部分岗位延长报名时间的公告》要求,经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部分岗位招聘计划调整和面试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岗位招聘计划调整

岗位代码

招聘岗位

原招聘人数

调整后招聘人数

岗位开考情况

备注

01

中学语文教师

5

5

按原定计划数开考

由聘用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岗位原已公布的用人学校里依次自主选择

02

中学数学教师

3

1

调整招聘人数为1

03

中学英语教师

6

6

按原定计划数开考

04

中学物理教师

3

0

取消开考

05

中学历史教师

3

0

取消开考

06

中学地理教师

2

2

按原定计划数开考

  二、面试工作

  (一)面试地点:南安一中江北校区4号楼

  (二)面试时间:2021年7月18日8∶30开始(8∶00前报到,并抽取面试顺序号)

  (三)面试对象:经资格初审合格且岗位有开考的报考者(详见附件1)

  (四)面试形式及内容

  面试采取片段教学、现场问答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1.面试者根据随机抽取的南安市现行高中相应学科教材内容进行备课(时间为45分钟)。

  2.面试者进行片段教学(时间为15分钟以内)。

  3.面试者回答评委提出的问题(时间为3分钟以内)。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每位考生片段教学和回答问题结束后,由评委打分,每位评委评定的考生面试成绩=片段教学×90% + 回答问题成绩×10%。评委评出的考生面试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该平均分即考生面试成绩,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评委由7人组成。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达到合格线及以上者方可签约、资格复审、体检、考察、聘用。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三、其它事项

  1.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留意。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应下载打印《报考人员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2,以下简称《承诺书》),并如实填写。考生应于2021年7月18日上午8:0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八闽健康码”绿码、《承诺书》纸质原件并佩戴口罩进入考点,8:10后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报考人员若存在《承诺书》所列情形的或2021年7月1日以后有福建省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应携带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核酸检测阴性方可进入考点,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考生将严禁入场考试。

  报到时将现场查验报考人员的动态“八闽健康码”(通过“闽政通”APP的L4级身份认证,即人脸识别),“八闽健康码”须为绿码方可参加面试。

  3.面试者在片段教学及回答问题过程中,只能体现“面试顺序号”,不得报出本人姓名及毕业学校等个人信息。面试过程不准携带任何材料及通讯工具,面试者所需的教材、稿纸、笔由考务组提供。面试者入围面试管理后,如携带通讯工具或在面试过程中报出姓名、毕业学校的,取消其本次面试成绩。

  4.根据调整后的岗位招聘计划数,在面试成绩合格线上的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资格复审、体检人选。若同一职位最后一名资格复审、体检人选有2人及以上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则由市教育局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为资格复审、体检人选。

  5.经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页中“招考招聘”栏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分岗位按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用人学校。若同一岗位拟聘用人选有2个及以上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则由市教育局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

  6.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关系。

  7.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南安市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组织部监察纪检组监督。监督电话:0595-86367869、86385345。

  8.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拨打招聘咨询电话:0595-86367819,其他未尽事宜由南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资格初审合格且岗位有开考的报考人员

  2.报考人员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南安市教育局

  2021年7月9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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