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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南安市高考录取照顾资格考生的公示
2021-03-22 17:12 阅读人数:1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高考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学〔2021〕3号)精神,按照考生申报、学校初审、招生考试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审核等程序,我市有王少伟等134名考生具备录取照顾资格。现将有关考生资格情况(具体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

  请有关学校将相关考生资格信息在校园公告栏上同步公示。

  公示日期:2021年3月22日-4月2日;

  公示电话:0595-86382612;电子邮箱:2877721411@qq.com;

  来访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接待科室:南安市招生考试中心(南安市溪美街道兴安巷45号)。

  附件:1.2021年福建省普通高考录取照顾资格考生花名册

        2.2021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照顾资格考生花名册

 

 

 南安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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