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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南安市公开招聘中学岗位新任教师资格复审及体检有关事项的通告
2019-07-11 08:48 阅读人数:1

  根据《2019年南安市公立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福建省南安市赴高校公开招聘2019年新任教师通告》、《南安市公立学校赴福建师范大学公开招聘2019年新任教师通告》和《福建省南安市赴高校公开招聘2019年新任教师公告(二)》要求,现就组织2019年南安市公开招聘中学学科岗位新任教师资格复审及体检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1.中学岗位:按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线上的考生中,从考试综合成绩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2.赴东北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等高校公开招聘2019年新任教师拟签约人员。

  具体人选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

  1.2019年7月18日(上午8∶00—9∶30)

  (三)资格复审地点:南安市教师进修学校综合楼六楼(市区长安街)。

  (四)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1.《2019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资格复审材料目录》(附件2,自行打印)一式一份,学科位次见资格复审人选名单中“学科岗位位次”)。

  2.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如因办理人事代理,报到证寄存人才服务中心并放入个人档案的,需提供报到证复印件(加盖人才服务中心印章)和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或人才服务中心同意报考证明)。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查验后退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须提供个人书面承诺书(样式见附件3,一式一份),但最迟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赴东北师大、福建师大等高校拟签约人员于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

  如“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未放入档案的(认证单位在发放教师资格证书时一并发放的纸质材料),考生应将申请表一并上交。

  4. 2019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并附复印件(A4纸张,一式一份),原件查验后退还给本人。

  5.县(市、区)级计生证明(一份)。泉州市户籍的考生表式见附件4(A4纸正反面打印,审批前须打印三份),非泉州市户籍的考生可向户籍所在的计生部门咨询和领取表格,并按表样及有关说明的要求填写完整并逐级审核,证明应由县(市、区)级计生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提交。

  6.户籍所在地综治部门(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综治证明(或无犯罪记录证明)(2019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不必提供)。南安市户籍的考生表式见附件5,一式二份,县级综治办存档一份;非南安市户籍的考生可向户籍所在的县级综治办或公安部门咨询、领取,并按要求填写完整并逐级审核。

  7.赴东北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等高校公开招聘2019年新任教师拟签约人员同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出注销单)、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并附复印件(A4纸张,各一式一份,其中户口簿仅需复印户主及考生本人的户口页面),原件查验后退还给本人。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注册备案表应通过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并打印一份(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必提供);

  (3)学位认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应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查询并打印一份(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必提供)。

  (4)师范类本科学历证明(见附件6),师范类本科学历证明应由考生本科阶段所读高校院系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提交。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资格复审确认的结果为准。报考人员诚信纪录由市教育局向有关部门或登录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进行查询确认。资格复审时,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原件或证明的,或遇不符合招聘通告规定的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要求的,或网络报名所填写信息不实导致被取消录聘资格的,由报考人员自负全责。

  2.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者,也未按期提交个人书面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并按规定进行递补。

  二、体检

  (一)体检对象: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

  (二)体检时间:2019年7月18日上午(资格复审后,体检须空腹)。

  (三)体检地点:资格复审合格后通知。

  (四)体检标准及办法

  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见附件7)的项目和要求组织体检。

  (五)体检费用

  由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时直接向体检医院缴交(医院根据相关收费标准收取,约300元)。

  (六)有关说明

  1.参加体检人员采血前必须空腹(即参加体检前一晚九时以后不能进食),经资格复审合格后发给体检表,需自带1寸近期免冠相片1张(与网上报名登记表照片同底、背面先自行粘贴双面胶,届时粘贴到体检表上)。

  2.参加体检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结束后应将体检表交给体检医院,由市教育局统一向体检医院领取体检结果。参加体检人员自行取得的任何体检材料,均不作为其健康状况的依据;如发现体检弄虚作假者,除取消本人录聘资格外,三年内不准报名参加南安市公开招聘教师考试。

  3.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申请复检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若因身体原因导致无法完成体检项目或无法得出体检结论的均视为体检不合格。

  因怀有身孕无法参加全部体检项目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时递交《因孕延迟参加部分体检项目申请书》(见附件8),并提供有关怀孕的医院证明或孕检材料予以佐证,并在生育后到指定的医院进行补检,补检结论不合格的将取消其录聘资格,因补检结论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4.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若未能按时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岗位拟录聘资格。

  三、其他事项

  (一)资格复审期间,只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而未能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进行复审的考生,应于2019年8月31日前(赴东北师大、福建师大等高校拟签约人员于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将上述证书原件、复印件(A4纸,各一份)送交南安市教育局人事科(南安市区郑成功塑像边 新华大厦806室)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

  (二)资格复审或体检不合格的、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体检资格的人员名单,以及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和体检等有关事宜将在“南安市人民政府”(http://www.nanan.gov.cn/zwgk/rsxx/zkzp/index.htm)网站上发布,请相关考生随时关注、查询并相互转告。

  (三)考生如有资格复审的相关问题,可发电子邮件至邮箱najszp@163.com或拨打南安市教育局人事科咨询电话:0595-86367819。

  

    附件:1.2019年南安市公开招聘中学岗位新任教师资格复审人选

        2.2019年公开招聘中学岗位新任教师资格复审材料目录

        3.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书面承诺书(样式)

        4.县(市、区)级计生证明

        5.南安市综治审核表(个人)

        6.师范类本科学历证明(样式)

        7.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

        8.因孕延迟参加部分体检项目申请书(样式)

  

 

                                                                                                   南安市教育局

                                                                                                 2019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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