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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批准确认李已淋等3位同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2024-08-28 11:07 阅读人数:1

南职改办〔2024〕2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闽职改字〔1993〕18号、泉职改办〔1994〕1号和闽人社发〔2021〕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批准确认李已淋等3位同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现予公布。具体名单如下:                 

李已淋等3位同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花名册 

 序号

  工作单位

  姓名

  性别

  学历

  确认专业

  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

  批准日期

备注

  1

  南安市村镇规划管理站

  李已淋

  男

  本科

  城市规划

  助理工程师

  2024年8月

 

  2

  南安市码头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杨丁铭

  男

  本科

  工程造价

  助理工程师

  2024年8月

 

  3

  南安市笋塔水库水资源调配中心

  黄凯欣

  男

  大专

  水利水电工程

  技术员

  2024年8月

 

  

 

南安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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