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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公布吕小梅等10名同志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2023-01-17 09:06 阅读人数:1

南职改〔2023〕7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泉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批准确认黄奕军等257位同志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泉职改〔2023〕3号),批准确认由泉州市2021年度工程技术人员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吕小梅等10名同志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确认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现予公布。名单如下:

  一、路桥工程管理(3人)

  南安市交通运输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吕小梅、林晓军

  南安市能源工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陈国宠

  二、路桥工程施工专业(1人)

  福建省汇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郑社平

  三、电子工程专业(1人)

  南安市融媒体中心:刘文锋

  四、机械工程专业(1人)

  南安市水利电力管理站:梁鸿彬

  五、科技管理专业(4人)

  南安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卢奉山

  南安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黄艺红

  南安市丰州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苏世清

  南安市柳城街道综合执法队:洪桂娜

 

 

 南安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2023年1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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