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人事信息 > 职称评审
南安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批准确认李燚炜同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2022-12-28 16:49 阅读人数:1

南职改办〔2022〕1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闽职改字〔1993〕18号、泉职改办〔1994〕1号和闽人社发〔2021〕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批准确认李燚炜同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现予公布。具体名单如下:

 

炜同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花名册

序号

工作单位

姓名

性别

学历

确认专业

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

批准日期

备注

1

南安市码头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本科

助理畜牧师

202212

 

 

 南安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