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人事信息 > 职称评审
关于欧阳茗芬等292位同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评审结果的公示
2022-07-18 15:07 阅读人数:1

  根据闽人社文〔2016〕142号、闽教师〔2020〕32号、泉教职改〔2021〕20号等文件精神,经南安市职改办、泉州市职改办审核同意,南安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级职务评委会于2022年7月14日召开评审会,评审通过了欧阳茗芬等241位同志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陈辉煌等50位同志中小学(幼儿园)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曾小钦同志中小学(幼儿园)三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7月15日至7月21日。

  公示期间,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通过书面或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向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市职改办、市教育局职改办反映(电话:0595-86367869、86382232、86367818;邮政编码:362300;举报邮箱:86367818@163.com)。

  附件:1.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务评审通过名单(241人)

  2.中小学(幼儿园)初级教师职务评审通过名单(51人)

 

 

 南安市普教系统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5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