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闽人社文〔2016〕142号、闽教师〔2020〕32号、泉教职改〔2021〕20号等文件精神,经南安市职改办、泉州市职改办审核同意,南安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级职务评委会于2022年7月14日召开评审会,评审通过了欧阳茗芬等241位同志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陈辉煌等50位同志中小学(幼儿园)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曾小钦同志中小学(幼儿园)三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7月15日至7月21日。
公示期间,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通过书面或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向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市职改办、市教育局职改办反映(电话:0595-86367869、86382232、86367818;邮政编码:362300;举报邮箱:86367818@163.com)。
附件:1.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务评审通过名单(241人)
2.中小学(幼儿园)初级教师职务评审通过名单(51人)
南安市普教系统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国家部委
福建省政府
泉州区(县)市
政府部门网站
乡镇街道政府网站
网站标识码:3505830011闽公网安备:35058302350001号闽ICP备11023440号-1
版权所有:@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违法和不良信息、网络信息安全举报邮箱:email@nanan.gov.cn
扫一扫关注
扫一扫下载APP
主办: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