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职改〔2021〕 23号
各有关单位:
接泉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批准确认黄建昌等208位同志非公有制企业建筑工程师、庄白瑜等35位同志非公有制企业建筑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的通知》(泉职改〔2021〕40号)文件通知,批准确认由泉州市第二十七届泉州市非公有制企业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陈德昆等24位同志非公有制企业建筑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确认时间为2021年6月5日。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陈德昆等24位同志非公有制企业建筑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名单》
南安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2021年7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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