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司法所:
为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顺利实施,全面规范我市社区矫正执法履职行为,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决定举行全市社区矫正业务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训对象
全市司法协理员(社工)
二、培训内容
《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相关业务知识
三、培训时间
2020年8月20日(星期四),培训为期半天。8:45报到,9:00开始上课。
四、培训地点
局五楼会议室
五、培训要求
1、各司法所要高度重视这次培训工作,组织好参训人员按时培训。
2、参训人员应预先熟读《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培训时一同带上。
3、参训人员要按时参加培训,自觉遵守纪律,认真听讲并做好记录,确保培训效果。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因故无法参加的,应书面向局里请假。
南安市司法局
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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