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办事服务 > 互动知识库 > 医疗保障局
家里有人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如何申请门诊慢性病待遇资格?

  由二级以上(含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的相应临床科室副主任医师以上(含副主任医师)作出,并由定点医疗机构出具与所申请病种相关的病历资料或检查检验报告或疾病诊断证明、经医保办审核盖章的《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1份办理,其中,高血压病、糖尿病医保特殊门诊审核认定工作已下沉到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副主任医师以上(含副主任医师)作出诊断后,可由基层主治医师申请审核认定。

  门诊特殊病种的申请可在参保地医保经办窗口或者医疗机构的医保服务站进行办理(符合条件并且材料齐全,可以委托他人代办),该业务即时办结。同时,参保人也可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办理,受理成功后1个工作日内审核(可自行在闽政通上打印门诊慢特病证明)。

  现场办结,符合办理条件的自申办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