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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定残疾等级后,抚恤金什么时候开始发放?

  依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伤残人员从被批准残疾等级评定后的第二个月起,由发给其伤残证件的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照规定予以抚恤。伤残人员抚恤关系转移的,其当年的抚恤金由部队或者迁出地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发给,从第二年起由迁入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当地标准发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