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17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是指以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因其污染环境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害依法应付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是提升突发环境事件防范和处置能力、加强企业自身环境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2015年,泉州市和三明市作为全省试点地方,率先在全省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2016年11月,省政府印发《关于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意见》,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起在环境高风险领域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目前,泉州市共协调12家保险公司参与开展工作、42家企业签订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累计承担风险5000多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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